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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消费提示

2024-03-05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6 0
  随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尤其是特殊食品的选购与使用安全。为此,我们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以帮助消费者正确选购特殊食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提示
  01
  认清特殊食品的标识
  特殊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在选购时,请仔细查看产品标签或说明书,认清产品的真实属性。特别注意查看产品的批准文号、执行标准等信息,确保所购产品是经过正规注册和审批的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特殊食品实行专柜(或专区)销售,消费者在购买特殊食品时,应当到设置专柜(或专区)的货架购买,该区域有明显的提示牌和消费提示,提示牌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柜(或专区)”。
  02
  注意查看产品信息
  选购特殊食品时,请仔细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确保所购产品在保质期内,并按照要求妥善储存。同时,关注产品的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等,根据自身需求和健康状况合理选择。
  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包装或标签上都会见到一个天蓝色的“帽子”型标志,俗称“小蓝帽”或“蓝帽子”,这是我国保健食品特有的标志。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要认准小蓝花标识,它由四叶草和两片手托叶组成,还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简称“特医食品”和英文缩写“fsmp”(food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
  03
  警惕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在选购特殊食品时,请保持警惕,防范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不轻信广告宣传,特别是夸大其词、过度承诺的宣传。如有疑虑,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的“服务”板块或者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官网“信息查询”中查询已获批的特殊食品注册备案信息。不要购买没有标注产品注册(备案)号或者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产品。
  04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为确保购买到安全可靠的特殊食品,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渠道购买。避免通过非法渠道或不明来源购买,以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05
  保留购买凭证,及时维权
  在购买特殊食品时,请务必保留好购买凭证,如发票、小票等。如遇质量问题或纠纷,可依据购买凭证及时维权。同时,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特殊食品时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特殊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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