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望江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林业局对辖区内药店开展了“规范野生动物入药”专项检查,主要针对穿山甲入药情况进行检查。
2008年起,我国已经停止了对穿山甲野外猎捕活动,特别在今年疫情爆发的特殊时期,对于野味入药的管控更加严格。针对穿山甲的入药需求,建立了穿山甲甲片原材料库存核查制度,明确限定原材料使用范围,仅限用于定点医院临床使用和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的中成药生产。
该局对宏艺大药房、为百姓大药房以及望江大药房等5家售卖中草药的药店进行严格检查,检查了其证照、药师资格证及药品情况,未发现有野生动物入药的药品,各药店均以中成药、西药为主;该局还对望江县中医院进行了检查,望江县中医院院长高度重视此次检查,特别让药剂科负责人介绍了医院近几年中草药的应用情况,并且张贴了禁用项目表,针对禁用的野生动物,医院明确拒绝购入。
检查中,该局工作人员向各药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并告知药店如有野生动物入药,需要林业部门发的养殖证,依法依规售卖各类药品,并督促各药店依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