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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食品检疫审批权限下放 宁波进口商迎利好

   2018-02-12 宁波日报6340
核心提示: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下发通知,今年2月1日起调整进境食品检疫审批要求,进口企业可更便利地办理有关检疫审批手续。业内人士称,此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下发通知,今年2月1日起调整进境食品检疫审批要求,进口企业可更便利地办理有关检疫审批手续。业内人士称,此举将为宁波进口商带来重大利好,助推进口贸易加速发展。
 
  风险较高的食品进境前,必须办理检疫审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这些食品包括:肉类及其产品、鲜蛋类、乳品、水产品、食用明胶、可食用骨蹄角及其产品、燕窝等动物源性食品,各种杂豆、杂粮、茄科类蔬菜等具有疫情疫病传播风险的植物源性食品。
 
  数据显示,2017年宁波进口贸易总额为2616.0亿元,同比增长37.3%。据宁波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介绍,检疫审批权限下放后,我市进口商将迎来两大利好:一是在宁波办理审批的进口产品种类增加。2月1日后,进口商可在家门口办理除鲑鱼和高粱之外的其他产品种类的检疫审批手续;二是审批时限缩短。根据通知,包括受理、审核、终审在内的检疫审批全流程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这将大大缩短了进口商等待审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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