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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买到过期食品商家得按10倍赔

   2017-02-24 银川晚报3910
核心提示:本报讯 近期,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接到2起关于奶茶和啤酒的食品过期投诉,皆因商超管理不善所致。经监管部门调查介入后,商家分别对
     本报讯 近期,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接到2起关于奶茶啤酒食品过期投诉,皆因商超管理不善所致。经监管部门调查介入后,商家分别对消费者予以超过商品价值10倍的赔偿。
 
    市民杨先生在某中型超市购买了一箱价值46元的奶茶,回家后发现已经过期一天,经监管部门调查后证实杨先生投诉问题属实,商家赔偿杨先生500元;市民李先生在某大型连超购买了57元的雪花啤酒,已过期2天仍在出售,商家最后赔偿李先生800元。
 
    记者了解到,去年12315接到受理食品过期举报投诉63件,占全年举报投诉受理总量的0.75%。经调查属实并予以赔偿的31件,商品货值金额总计1331.7元,赔偿总额10796元,是货值的8.1倍。12315负责人告诉记者,因获利颇丰,曾出现过有人夹带过期食品、混入所购物品中索要赔偿的情况;还有的疑似将超市临期食品悄悄挪放至纸巾区,待过期后购买索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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