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何明霞)1月7日,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决定命名2015年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街16条、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店186家、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50家。
通知明确,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街、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自命名文件下发之日起核定有效期3年,到期后自动撤销称号。各市州要按照省食药监局统一要求,切实加强对所辖省级示范单位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示范建设成效,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示范创建活动质量和标准不走样、不滑坡。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省食药监局将在有效期内定期不定期对省级示范单位进行复核。对不再符合标准,或街区内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或示范街年内有3家(含3家)以上受到行政处罚的,或示范店内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或示范店年内受到2次(含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将取消示范街、示范店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