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11月1日起实施出口水果检验检疫新措施

   2007-11-05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3740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自2007年11月1日起,来自非注册果园和包装厂的水果不得受理报检,所有出口水果包装箱上要标明水果种类、产地和果园、包装厂名称或代码。图为深圳检验检疫局人员在对出口水果包装箱的标明情况进行检查核对。深圳口岸每年有20多万吨水果出口,主要输往我国香港和东南亚地区,有苹果、梨、柑橘、西瓜、荔枝、龙眼等数十个品种。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