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依法实施免罚减罚,现将第八期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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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区市场监管局
查处某小吃店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案
2025年7月,船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后对某小吃店开展现场核查。经查该店确在美团外卖平台租赁的网络店铺中销售自制饮品豆浆,但其经营项目范围未包含自制饮品销售。
当事人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销售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相关食品进行下架,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的相关情形,2025年9月28日,船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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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市场监管局河东分局
查处的某超市经营过期食品案
2025年8月,遂宁市市场监管局河东分局接到举报对某超市开展核查,后经调查证实该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6.7元。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涉案货值金额较小,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的相关情形,2025年10月27日,遂宁市市场监管局河东分局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