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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新疆乌苏市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

   2025-04-10 中国食品网8080
  “原本担心高额处罚影响经营,结果执法人员说我们属于‘首违不罚’,免于罚款了,感谢执法人员的温情执法,给了我们一次改过的机会,以后我们一定严格把控货品质量,诚信经营。”4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某蔬菜水果店店主张某说。
  
  近日,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为张某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并非“手下留情”,而是乌苏市全面践行服务型执法改革,实施“首违不罚”制度以来的又一典型实例。
  
  事情还得从今年1月的一次农残抽查说起。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在例行抽检中发现张某家蔬菜水果店销售的姜、辣椒被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商户张某销售不合格姜、辣椒系初次违法,仅获利86元,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张某还提供了进货凭证,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符合“首违不罚”规定,决定对其免予处罚。
  
  “如果机械执法,这个案值86元的案件至少要罚5万元。”案件经办人员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南苑市场监管所副所长马国勇说:“通过服务型执法,既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又避免了个体工商户因‘小过重罚’陷入困境。”
  
  今年2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在更大范围以更大力度推行“监管为民”的执法理念,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党建引领,立即行动、抢抓机遇、多点发力,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总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落得实”“用得准”。同时,注重宣传与教育相结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经营主体普及政策内容,进一步明确8种首次违法行为,4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具体项目以及免罚条件,提高公众知晓度。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旭说:“我们将全面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基层期盼,严格按照‘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执法原则,持续深化‘容错纠错’服务型柔性执法新模式,以市场监管的‘力度’‘尺度’与‘温度’促进营商环境更优、执法质效更高、企业获得感更强,全力助推乌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2024年以来,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已累计依法办结各类违法案件454件,其中减轻处罚案件177起,从轻处罚案件168起,免予处罚案件21起,柔性处罚占行政处罚案件的80.61%,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也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惩戒力度和温度,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杜志锋 马国勇 马雪 祖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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