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进口食品市场秩序,近期,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监管所突出重点领域,围绕大型商超、便利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进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查经营主体资质。看进口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证照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摆放。证照不全或者未亮证经营者,不得从事进口食品经营。
二看标签说明书。看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或者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销售。
三指导落实自查工作。要求把好质量关,对进货环节严把关。要求明确进口区,设立进口食品专区。
四宣贯食品安全。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抓手,重点对进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宣讲,科普食品安全知识。
下一步,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监管所将持续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回头看”,督促商家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的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保留好购物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反映。
作者: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旭林 刘伟 孟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