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转移支付任务中,检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海西州天峻县好闰多购物中心销售的大葱,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海西州天峻县星发蔬菜瓜果店销售的韭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海南州共和县发到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玉树州玉树市鑫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海南州共和县世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西宁市城北区惠川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果洛州玛多县新鑫蔬菜综合超市销售的大葱,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 )西宁市城西区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黄颡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西宁市城北区漫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崑崙泉青稞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稞酒源(酒精度:52%vol),其中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