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桂食药监科评函〔2018〕19号
【发布日期】 2018-06-04
【生效日期】 2018-06-04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xfda.gov.cn/gxfdanet/BMWJ00113/64686.jhtml
附件:食品中2-羟基丙基去甲他达拉非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你中心《关于对〈食品中2-羟基丙基去甲他达拉非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方法认定的申请》(广西—东盟食药检报〔2018〕11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论证,该方法科学、准确、可行,适用于酒类、饮料、糖果、茶叶及其制品类食品(含保健食品)中添加非食用化学物质2-羟基丙基去甲他达拉非的定性测定。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的相关规定,现同意《食品中2-羟基丙基去甲他达拉非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在相关稽查办案工作中采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