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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一批江苏省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公示

   2018-02-01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5670
核心提示: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的要求,我省开展了推荐性地方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的要求,我省开展了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根据复审结论,现将我省拟废止的331项推荐性地方标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至2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联系人:陈爱华,电话:025-85012107,传真:025-86375056,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15室,邮编:210036。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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