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该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大队防火监督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责令其立即消除火灾隐患,并依法立案查处。7月27日,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经集体研究决定对该场所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