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大连市甘井子区:网购龙虾重量“缩水”获赔800元

   2017-04-18 中国消费者报4990
核心提示:  网购时,对话截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大连市甘井子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景宇提醒消费者,网上交易一定要有证据意识,保留好相
   “网购时,对话截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大连市甘井子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景宇提醒消费者,网上交易一定要有证据意识,保留好相关的购物凭证、交易记录。
 
  不久前,王先生想买只龙虾,在网上看到某电商销售的龙虾不错,店小二也保证每只龙虾重量在1.5公斤左右,运输损耗在5%以内,网页宣传很诱人,商家对龙虾的产地、质量、重量都做了保证,王先生便下了订单。
 
  到货后,王先生诧异地发现,龙虾不完整,两个钳子掉了,而且只有1.2公斤,与商家协商索赔无果,王先生投诉至大连市甘井子区消协,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相应损失。
 
  消协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网店经营者,要求其携带相关经营手续到甘井子区消协协助调查,对于王先生所提供的网页照片截图和通话记录,经营方表示认可。经过消协调解,网店经营者赔付800元给王先生。
 
  甘井子区消协告诉记者,王先生提供的网上商品图片和介绍、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网页截图、订单信息等资料,是本案成功调解的关键。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