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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宣传活动

   2017-03-16 中国食品网杨毅12870
核心提示:2017年3月15日,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成立35周年,由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承办的2016年
 
       2017年3月15日,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成立35周年,由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承办的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县城区诗乡广场举行,县电商办、消协理事成员单位、企业代表、个体户等共28家单位和企业参加了活动。

       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这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同时,《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从今日起开始正式施行,为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实际执行再添保障,消费者维权更加“有理可循”。

       活动现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消费警示等宣传资料共计20000余份;发布空调消费纠纷案、产品缺陷致人伤残案件等我县2016年十大消费纠纷案、十大侵权案件展板。现场设置了咨询台、投诉台,共接受消费者咨询600余次,现场投诉20起;公布了12315、12365、12331、26362348等举报电话。展示了执法检查中收缴的各种不合格商品及物资,包括300余批次、货值1.1万余元的药品,油漆、啤酒、罐头、面条、面包、米粉、月饼、等不合格物资560件,活动结束后进行了集中销毁。现场设置展示台,展示我县电商企业的名优产品。活动现场还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有奖问答暨文艺汇演。

       活动结束后,洋川、风华、蒲场等8个分局及各消协分会将在辖区开展“3.15”“五进”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市场、企业、校园、社区、农村,把贴近群众的消费知识送到手中,将活动进行延伸,全面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通过活动,广泛宣传贯彻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同时公布消费维权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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