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检查主要采取分组进行“拉网式”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以下八个方面内容: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情况,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悬证经营,是否悬挂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是否超范围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餐用具消毒设施是否正常使用,餐用具是否严格消毒,尤其是要加强对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督监测;粮油、肉类食品、调味品、乳制品等重点节日大宗食品安全状况;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情况;食品加工过程的操作规范;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储存情况;是否存在经营含有非食用物质的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各类专间消毒、“三防”、“五专”的落实情况;承办“年夜饭、团圆饭”的餐饮单位规模与其承办能力是否符合条件。
对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宜春市食药监部门将追踪来源,及时通报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高危食品及时向餐饮服务单位发出警示;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迅速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