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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开作坊加工“黑米粉” 海口警方端掉一黑作坊

   2015-12-14 海口日报3870
核心提示: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李云川通讯员陈烽摄影报道)底某刚、马某台夫妻俩深夜躲在高登街一出租屋内,非法使用明矾作添加剂加工黑米
     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李云川   通讯员陈烽摄影报道)底某刚、马某台夫妻俩深夜躲在高登街一出租屋内,非法使用明矾作添加剂加工“黑米粉”(俗称“东北拉皮”或“凉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市食药监局配合下,冲进“黑作坊”当场查获500余斤“黑米粉”。今天底某刚夫妻俩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海口警方经过连日跟踪侦查,发现在琼山区高登街一处出租屋内,有疑似“黑米粉”的制作坊,随即组织警力联合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发现该“黑作坊”生产设施极其简陋、卫生环境恶劣,采用非法添加剂明矾每天产出500余斤“黑米粉”,产品销往多个农贸市场。
 
    12月9日凌晨3时许,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的配合下冲进“黑作坊”,一对男女正在加工分装“黑米粉”。 只见现场生产条件极其简陋,大大小小的缸、桶、盆摆放凌乱,这些容器内壁都有一层厚厚的白色污渍,房内摆放着加工“黑米粉”用的煮锅,非常脏乱。民警当场将正在加工“黑米粉”的河北籍夫妻底夫刚、马某台二人抓获,查扣米粉500多斤及制作原料一批。
 
    警方介绍,底某刚、马某台夫妻俩今年4月租用民宅生产加工“黑米粉”,无任何经营资质和办理任何手续,他们采用非法添加剂明矾每日制作米粉500余斤,销往海口多个农贸市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7条、28条规定以及《刑法》第143条规定,底某刚、马某台二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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