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蕲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建强监管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行政执法案件“五级审核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一级审核是由案件承办人员在文书制作过程中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案发单位是否准确、违法行为是否具体、案情陈述是否详实,是案件的主要责任人;
二级审核是由法制员对案件文书进行核对和补充,提出合理化建议,供股室(分局、所)负责人参考,是案件的次要责任人;
三级审核是由所属股室(分局、所)负责人对案件进行审核,重点在案件执行程序方面是否合法,提出指导,是案件的监督责任人;
四级审核是由法制负责人对案件进行审核,主要在案件证据效力、法律条文条款应用方面提出意见,是案件的指导责任人;
五级审核是由局领导对文书进行签发,在案件的定性和原则性方面重点进行把关,是案件的督导责任人。
为保证每级审核都能发挥实质性作用,确保五级审核不脱节,该局实行了案审跟班实训制度,安排每个股室(分局、所)法制员在法制股跟班实训半个月,由法制负责人一对一、面对面“传帮带”,有效提高了基层法制员的案件审核能力。
在连环紧扣的案审机制作用下,该局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明显提升,结案率同比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蕲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