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发布文号】 认办证函〔2015〕180号
【发布日期】 2015-10-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发布文号】 认办证函〔2015〕180号
【发布日期】 2015-10-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水果冰淇淋机”是否属于强制产品认证范围的函》(以下简称来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来函所述“水果冰淇淋机”通过电动机带动刀具搅拌打碎冷冻水果,从而制成冰淇淋,故该“水果冰淇淋机”应为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