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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药监局:2批次食用植物油不合格

   2015-10-11 中国质量新闻网4040
核心提示:8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2015年7月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2批次食用植物油被检出不合格。 本次抽

    8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2015年7月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2批次食用植物油被检出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菜籽油》(GB153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等7个指标。

    本次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52批次,涉及12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3.85%。商标为“黎红”的一批次菜籽油和商标为“多力”的一批次浓香菜籽油被检出脂肪酸组成项目不合格。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据介绍,脂肪酸是脂肪族一元羧酸的总称。脂肪酸组成作为油品的特征指标,会随其油料品种的不同而不同,不同品种的油料其脂肪酸组成在不同的碳链上的比例分配是不同的。因此,可通过脂肪酸碳链组成上的配比,与产品标准中的各碳链脂肪酸含量比较,来鉴定油品中是否掺杂其他的油脂。

    脂肪酸组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油品混装、混存,或设备、容器清洗不彻底引起混杂而造成食用植物油脂肪酸组成的改变。对于此类情况,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二是部分生产者将低值油脂掺入高值油脂中,以次充好。对于此类情况,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按要求严厉打击。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用油时,应尽量避免购买散装油。尽量选择小包装食用植物油。应详细看清每瓶油的标签、品牌、配料、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

    最后是要正确使用食用植物油。食用油在使用中要本着先买先用,用完再买的原则。家中不宜贮存过多的食用油。越是质量好的油品,由于其精炼程度高,越容易氧化变质。食用油的储存最好用棕色瓶密封保存,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高温和潮湿,这样能使食用油的保质期延长。

    表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1
上海美天副食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太阳分公司40号摊位
上海市长宁区虹古路333号
菜籽油
1.8L/瓶
黎红
2015.03.02
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分装
汉源县甘溪坝食品工业园区黎红大道
脂肪酸组成
花生一烯酸C20:1:2.6% 花生一烯酸C20:1:3.0~15.0%
2
上海世纪联华超市长宁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西路88号2338商铺
浓香菜籽油
1.8升/瓶
多力
2015.06.10
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交通路2658号
脂肪酸组成
花生一烯酸C20:1:2.2% 花生一烯酸C20:1:3.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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