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郭奇强、常国春报道 日前,甘肃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最严”方针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推行“七个100%”,以最严的量化监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1、学校食堂持许可证率100%。对新申办许可证或换证的学校食堂,监管人员提前介入加强指导,确保硬件设施设备、流程布局符合要求;对条件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学校食堂,监管人员主动出击指导改造,限期督保各学校对食堂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全市316家学校食堂全部达标,学校食堂持证率100%。
2、量化分级管理率100%。酒泉全市上下认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学校食堂全部达到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B级标准,并及时将量化分级情况及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外置化管理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A级55家,B级197家,C级24家,争取今年年底全部达到B级及以上。
3、“明厨亮灶”工程实施率100%。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明厨亮灶与明责亮职”双推进工程,要求各学校认真落实“三到位(即:食堂基础条件‘亮化’到位、食品加工处理‘透明’到位、食堂操作环境‘可视’到位)、三健全(即:学校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健全、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堂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政策健全)、三结合(即:与标准化食堂建设结合、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结合、与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结合)”的工作措施,通过采用视频传输等技术,将学校食堂的操作间、配菜间、洗消间、食品库房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以视频方式在餐厅醒目的位置展示给用餐的师生,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厨房,促使学校餐饮服务做到守法、诚信、安全、优质经营,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确保年底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完成率达100%。
4、电子追溯平台应用率100%。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市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建立使用电子追溯平台;酒泉全市已有100余家学校食堂建立了电子追溯平台,但是存在应用率不高的现象,市局将积极联系移动公司,加强对电子追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指导,确保年底全市学校食堂电子追溯平台应用率达到100%;同时对操作加工场所进行电子监控,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通过电子监控,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服务提供者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
5、从业人员培训率100%。截至目前,酒泉全市共举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班8场次,共培训从业人员1000余人次,全面讲解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甘肃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精神,使从业人员全面深刻意识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把食品安全关。
6、安全隐患排查率100%。春季开学以来,酒泉全市共开展了2次食品安全督查和飞行检查工作,重点针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杂店等进行了检查,共督查学校食堂101家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学校积极整改,并将督查和飞行检查情况通报给当地政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7、岗位责任落实率100%。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严格按照《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试行动态记分管理。
同时,鼓励酒泉全市各学校积极开展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争取今年创建4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11家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对已创建为省、市级示范学校食堂的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继续巩固提升,防止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滑坡,全面提高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了广大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