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淄博食药监局发布节日消费提示 拒绝“三无”元宵

   2015-03-05 淄博齐鲁网1500
核心提示:淄博齐鲁网3月4日讯 (记者 王晓娜 通讯员 韦夫芝 朱海升) 3月5日是正月十五元宵节,按照传统民俗,元宵自然成为人们餐桌上必不

    淄博齐鲁网3月4日讯 (记者 王晓娜 通讯员 韦夫芝 朱海升) 3月5日是正月十五元宵节,按照传统民俗,元宵自然成为人们餐桌上必不可少的美食。为了使人们在元宵节吃的放心,3月4日,淄博市食药监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市民在选购元宵汤圆食品时多加注意。

    据市食药监工作人员介绍,在购买元宵时,要注意购买场所和选择品牌。最好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超市或商店或去购买。并选择信誉好、质量稳定的知名品牌。同时,注意食品 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有“Q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消费者应拒绝购买 “三无”食品。

    此外,市民还要注意产品包装,尽量选择那些包装密封完好、包装袋产品无黏结、无破损和变形,袋内没有冰屑的元宵汤圆产品。如袋内有较多冰屑的话,可能是产品解冻后又冻结造 成的,消费者最好不要购买。在购买后要注意索要和保存购物凭证,一旦发生食品质量问题,可作为维权依据。

    “有些街头销售的散装元宵,因为售卖点尘土飞扬,不采取防尘材料遮盖,致使这些裸装元宵中夹杂异物;部分散装元宵由于不使用冷柜储存元宵,或冷柜温度达不到规定要求,也会影响元宵的储存。”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在购买元宵时,要查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联系电话、QS生产许可标示等标识,发现可疑问题元宵,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Baidu
map